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雲林縣弱勢家庭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申請表

申請說明
  • 申請說明或申請方式:
    一、本方案參加對象為雲林縣列冊之低收入戶家戶,並具下列條件:
    (一)戶內有國中以上至大學以下之就學子女者。
    (二)戶內有工作能力人口。
    (三)參與者本身配合度高及具強烈意願與動機。

    二、本方案將由社工員至低收入戶家戶進行訪視,並召開會議審理。
  • 應備證件:
    1.低收入戶證明
    2.中低收入戶證明
    3.全戶戶籍謄本
    4.全戶財產所得證明
    5.在職證明
    6.在學學生證
    7.全戶稅籍資料清單
    8.其他證明文件
  • 更新日期
    2020-10-16
表單下載
  • 作業流程:
  • 申請書:
    • 109年度雲林縣弱勢家庭幸福存款資產累積脫貧方案申請表
  • 其他文件: